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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茧教育 2025-07-31 09:1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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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陈明龙,男,1988年5月31日出生,汉族,住信阳市浉河区春晓路浉河锦绣小区,公民身份号码41150319880531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立新与被执行人陈明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豫1503民初1240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陈明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34557.0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张立新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陈明龙的财产线索。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陈明龙的位置下落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36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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