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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茧教育 2025-09-08 07:22 12
2026届毕业生速看
国家发放的求职补贴已到账!
9月份
贵州、山东等地已开放申请通道
符合条件的同学们
快快收藏这份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指南
什么是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就是政府为减轻困难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求职压力而设立的一项政策性补贴,具体措施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多地开放申领通道
哪些人可领取?
贵州
申请时间:今年9月1日至9月20日集中申请。
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困难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补贴对象: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以下7类困难条件,并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毕业生(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父母双方(单方)或本人持有效《残疾人证》;
城镇零就业家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湖南
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9月20日之前在线进行补贴申请。
补贴标准: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补贴对象: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山东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印发通知,启动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申请拨付流程
申请流程实行全程网办,进一步提高申请数据系统校验比例,简化优化申请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申请(9月2日—9月27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注册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二)学校审核(9月2日—9月29日)
各学校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登录信息网“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审核,务必于9月29日前完成初审并通过系统提交。审核主要内容:一是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二是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的毕业生,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佐证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审核不通过的,学校须通过系统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及时反馈毕业生本人,做好解释说明。
(三)市级复核(9月2日—9月3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主校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毕业生信息和佐证材料复核工作。市级复核完成后,生成全省一次性求职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在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属地学校,在校内公示本校一次性求职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通过系统上传公示照片或截图。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
(四)省级备案拨付资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公示后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并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内容综合: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申请时间:9月2日至27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申请。
补贴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补贴标准均为1000元/人;
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曾申领过山东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后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2026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都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江苏
申请时间:9月1日—30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补贴。
补贴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统一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
补贴对象:江苏省内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截至申请日期尚未就业创业。
同时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满足以下任一身份: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特困人员毕业生。
河南
申请时间:9月5日至9月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进行网上申请。
补贴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补贴对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6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广东 广州
申请时间:在广州的各个院校应在每年9月1日至10月20日组织学生集中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毕业学年内(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内,且在毕业证落款日期前)自愿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补贴对象: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浙江 杭州
申请时间:今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一次性发放。
补贴对象:在毕业学年内(包括2025年和2026年毕业)的杭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孤儿;
持证残疾人;
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来自零就业家庭。
除了一次性求职补贴外
还有多项补贴也可领
其实,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除了一次性求职补贴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下政策补贴,大家千万别忘记领!
职业培训补贴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具体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一次性创业补贴
有条件的地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税收优惠
针对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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