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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学校门口石墩加钢管护栏引争议:安全考虑还是过度防护?校方回应来了

剥茧教育 2025-07-13 10:23 5


近日,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门口的“石墩+钢管护栏”设计引发网友热议。视频显示,校门外一排11个圆球石墩两侧均加装了钢管防护栏,被网友调侃“层层设防”“戒备森严”。对此,学校回应称此举是出于安全考虑,防止车辆撞击;但网友质疑声不断,涉及安全评估、资金使用、公共空间占用等问题。

事件核心:石墩加钢管护栏,网友质疑“多此一举”

7月11日至12日,有网友连续发布视频,称被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门口的“套娃式”防护设施“搞迷惑了”。现场画面显示,校门外地面上排列着11个圆球石墩,每个石墩两侧均加装了钢管护栏,形成双重防护。

网友纷纷留言调侃:“这球送我也抱不动,不至于防盗吧?”“护栏加石墩,是不是防冲撞的?”“花这么多钱装护栏,真的有必要吗?”也有网友指出,此类设计可能占用公共空间,影响行人通行。

校方回应:防车辆撞击,经党委会同意安装

针对争议,记者联系了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学校学生科工作人员解释称,加装钢管护栏是出于安全考虑:“校门口上下课期间学生密集,加装护栏是为了防止车辆撞击,保障师生安全。”

关于决策流程,工作人员表示,该设计由学校保卫部门提出,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并非个人随意决定。对于安装时间,工作人员称“不是放假前安装的,具体需查证”,但未透露具体日期。

学校背景:省属公办技师学院,在校生超万人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是广东省人社厅直属的全日制国家重点公办技师学院,全国示范性技工院校,占地面积430亩,在校生超1万人,开设多个专业。作为公办院校,其设施建设通常需遵守相关审批流程。

争议焦点:安全与成本的平衡,公共空间如何界定?

网友质疑:是否过度防护?

尽管校方强调安全考虑,但网友仍提出多重疑问:

  • 安全评估:单凭石墩是否无法抵御风险?加装护栏是否经过专业评估?
  • 资金使用:钢管护栏的采购、安装费用来自哪里?是否符合财政资金使用规范?
  • 公共空间:若护栏占用市政道路,是否需规划审批?是否侵犯行人路权?

法律视角:安全保障义务与“比例原则”

从法律角度看,学校的防护措施需平衡安全与合理性:

  1. 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公共场所管理者需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可能承担侵权责任。若校门口曾发生车辆冲撞事件,学校加装防护设施可视为履行义务。
  2. “比例原则”: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条(虽针对行政机关,但公办院校使用财政资金可参照),防护措施应遵循“最小损害”原则。若石墩本身已能防撞,加装护栏可能被视为资源浪费。
  3. 公共空间占用:若护栏位于市政道路红线内,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0条,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民可申请公开相关审批文件。

监督路径:家长有权要求公开哪些文件?

若家长或市民想进一步核实,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要求学校或主管部门公开:

  •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 党委会决策记录;
  • 工程招投标文件。
    若发现未经验证随意加装、或存在违规招投标,可向纪委或住建部门举报。

总结:安全与理性的双重考量

此事件背后,折射出公众对校园安全与公共资源使用的双重关注。学校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加强安全防护无可厚非,但措施是否合理、资金是否透明、是否占用公共空间,均需经得起公众监督。

正如网友所言:“站在家长角度,可能希望越安全越好;站在路人角度,可能觉得多余。”如何在安全与成本、公共利益与个体便利间找到平衡,或许是此类争议的核心。下次看到类似“套娃式”防护,不妨多问一句:有没有安全评估?花的是谁的钱?占的是谁的地?这三个问题,正是法治进步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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