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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茧教育 2026-03-27 09:0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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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78784的网友留言:我在烟台上班,老公在外省,有探亲假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你好,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 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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